
「如果…」,作為發語詞,多數時候,往往只是用以表達對於眼前一切的無能為力,坦承自己對於既定事實的後悔莫及。即便時光終究無法倒流,人生沒法重新來過,再多後悔也已經於事無補,我們依舊懷抱著「如果,還有如果…」-話語背後,潛意識的平行宇宙想像便成了掩飾懊惱,遺憾與悔恨的自我安慰。
由一樁中產階級之子的無差別殺人事件作為戲劇開場,衍生討論個人的罪愆是否該被視為社會的共業?面對這部《該死的阿修羅》,想必多數觀眾都會將它歸類在廢死倡議電影。然而,在我眼中,本片真正的戲劇核心並非探究隨機殺人犯的行兇動機與人格養成背景,也不是檢討社會大眾每每遇到類似鄭捷、王秉華、黃富康、曾文欽等隨機殺人犯時都急於獵巫,治標不治本地深信殺人償命就能防範下一位隨機殺人犯誕生,避免下一樁憾事再發生的通病,而是你我命運機緣必曾經歷過的「如果」。
採三段式敘事架構的《該死的阿修羅》,最精采之處,莫過於第二章藉由讓「如果」成真的平行宇宙想像,交叉辯證身而為人是否有所謂的原罪?所謂的宿命?所謂的機緣與命定是否真的不可控,不可逆?在「如果,還有如果」的假想推演下,全片更進一步以神觀全知的視野,俯瞰文明與歷史的必然-有加害者,就會有被害者;有人過著幸福人生,就會有人犧牲。因此,當「如果」成真,當「如果」可以重新來過,悲劇並非不再發生,而是換人成為悲劇主角;您也不是避開厄運,厄運只是換個時機降臨。如此永劫回歸的悲觀見解,不禁讓我想起《蝴蝶效應》 (甚至《絕命終結戰》)。但此平行宇宙的對照手法用於《該死的阿修羅》,則是藉以烘托「我們與惡的距離」,最後得出「我們都有可能成為該死的阿修羅」的結論。換言之,《該死的阿修羅》並不只是一部單純讓觀者旁觀的廢死倡議電影,更是一部與你我息息相關的警世電影,告誡我輩所有人都有可能犯錯,都有可能犯罪,都有可能成為共犯結構的一份子,各種如果也都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不談「如果」,《該死的阿修羅》對於人之所以犯錯,之所以殺人,之所以失控等攸關犯罪社會學、犯罪心理學的探討,乃抱持著開放性的中立態度,相對客觀地闡述事件,而無說教或傳教的口吻。全片僅是透過多角色,多線路,多元觀點,讓觀眾逕自在劇情推演與人物發展中,自行判斷片中各角色有罪或無罪,該罰或不該罰,該死或不該死?如此開放討論善與惡,罪與罰,是否能如此簡單二分法的劇情,一度讓我回想起提姆羅賓 (Tim Robbin) 執導的《越過死亡線》(Dead Man Walking) 與奇士勞斯基 (Krzysztof Kieślowski) 「十誡」中的《殺人影片》(The Decalogue V)。並且《該死的阿修羅》與《越過死亡線》、《殺人影片》一樣,都能在高度可看性的戲劇基礎上,將社會控制理論、社會學習理論、失範理論、標籤理論、衝突理論等犯罪學論點,在潛移默化間,讓觀眾接收並明白,讓整部片看來沉重卻不沉悶,且保有一定程度推理電影的閱讀樂趣,作為商業上映的劇情長片,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整體看來,《該死的阿修羅》堪稱樓一安導演從影生涯最佳作品。我不確定樓一安導演為何在演員導戲上,在剪輯敘事的語法選擇上能進步那麼多,但全片演員都能有極高水準的發揮,故事背後所要傳達的意念與訴求也能如此言之有物,擲地有聲,絕對要給樓一安導演更多的肯定。
我也格外欣賞他與另名共同編劇陳芯宜在劇本寫作上,對於人性觀察所呈現出的微觀與宏觀,尤其在刻劃網路遊戲文化、社群文化、動漫文化等虛擬世界的潛意識人格,如何牽動現實生活的行為心理與價值觀、認同感時,再再感受到兩位編劇對於新時代、新科技、新文明下的認同焦慮與存有困境有著深入淺出的見解,方能寫出這樣紮實的劇情與完整的角色,各方面都完全技壓題材相似,創作動機雷同的《青春弒戀》。
相見恨晚!如果我去年金馬影展有提早看到《該死的阿修羅》,就不用浪費那麼多時間跟大家討論《瀑布》、《美國女孩》孰優孰劣,誰才是年度最佳台灣電影。看完《該死的阿修羅》後,我只想問為什麼本片沒有入圍去年金馬獎最佳影片?最佳導演?為什麼本片沒獲得最佳原著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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